这番话直如五雷轰顶,鲁滨逊听得一身冷汗,张口结舌。
鲁滨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从县衙走出来的,他魂不守舍,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他恍恍惚惚地走向侠客村,站在渔人码头,向着大海,喃喃地念叨着:“大海啊,你告诉我,该怎么办?”
两个贞娘,手心手背都是肉——或者说,都是同一块手心的肉,怎么决定取舍?
他现在他才知道,当初他接受弗兰肯斯坦的建议去克隆贞娘,是多么荒谬,多么不道德的事。
他一连几天都站在海边沉思着,纠结着,且不停地唱着那首台湾校园歌曲——
“大海你来自何方?你又去哪里流浪?有谁知道你寂寞?有谁知道你惆怅……”
只有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男中音多么富有磁性,只有这时候,他才能在自己磁性的男中音中不能自拔,暂时忘记现实的苦痛。
这一天,他正唱得来劲,身后有一个梦幻般的声音轻轻地说:“杜丘,你看,天空是多么的蓝啊!一直往前走,不要往两边看,你就会溶入蓝蓝的天……”
这声音象把他催眠了一样,他不由得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往海中走去……
他在那个温柔的“一直往前走,一直往前走”的声音驱使着,一步步走向海洋,就在海水浸到他的膝盖时,另一声大吼喝断了先前那催眠曲一样的声音——
“老鲁,站住!”
这个吼声一起,鲁滨逊猛然感到双腿一凉,海水把他浸得清醒了,他低头一看,水已齐大腿,涌动的浪让他有些站立不稳,他狼狈地往回跑。
跑上沙滩,看到两个人,一个就是从前的县长,现在的“红薯王子”过于执,另一个人……
他擦擦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地盯着另一个人看了好半天……
那是他的朋友弗兰肯斯坦!
不消说,刚才催眠鲁滨逊,就是过于执在捣鬼,他这几天卖红薯从这里路过,天天都见鲁滨逊神思恍惚地站在海边,心想,这个人害得老子丢了官,得借此机会报复他一下。
他以前学过一些催眠术,这时竟然用上来。
没想到,阴谋差点成功时,被及时赶到的弗兰肯斯坦喝止。
“红薯王子,你好歹毒!”弗兰肯斯坦说,“有什么深仇大恨要用如此卑鄙的法子害死老鲁呢?我这回到中国来,就听说了你的红薯治百病理论,是地道的伪科学,骗人钱财,我还掌握了你用红薯治死了癌症病人的证据,你想不想进班房啊?”
过于执一听,吓得浑身筛糠,赶紧说:“洋哥们,好兄弟,老鲁不是还好端端活着么,我上有八十岁的老娘,下有还在吃奶的孩子,你高抬贵手,把我当个红薯屁——放了吧……”
边说,边脚底抹油,灰溜溜地走了。
鲁滨逊仿佛才从梦里醒来,他看着弗兰肯斯坦,问:“老弗,你怎么……在这里?”
“我啊,我要去非洲研究一个生物学课题,顺道就到这边来看看你。”
鲁滨逊刚刚清醒的大脑又糊涂起来,“从英国去非洲,跑到中国这边来了,这叫做顺道?我的地理知识是不是过了保质期了?我怎么整不明白呢?”
“没有没有,你的地理知识还挺新鲜,但是你忘了我的‘科学怪人’的绰号了!”
“科学怪人又如何?”
“科学怪人的言行,是不能用常理来揣测的,我向来离经判道,以打破常规为荣!”弗兰肯斯坦不无得意地说。
“行了行了,我现在没心情与你争这些,我还正想找你,上回克隆贞娘这个事,可把我害惨了!”
“这事怎么怨上我了,是谁给我提供的贞娘头发啊?你敢说你不是出于自己的私心默许我做这事?”
鲁滨逊脸红到脖子,抽了自己一记,“人性啊人性……”
“老鲁,你也不用自怨自艾了,过去了的事情让它过去,我们团结一致向前看,跟我一起去非洲散散心吧,让那里的驼鸟告诉你一些生活的智慧……”
“驼鸟的智慧?不过就是把脑袋插到沙中逃避现实么,你让我学这个?”
“不然你打算如何?”
鲁滨逊一想,是啊,自己现在又能如何——除了逃避。
“可是贞娘……”
“人各有命!”弗兰肯斯坦面无表情,语气平静,“况且,覆水难收。”
鲁滨逊一时万念俱灰,“行,我跟你走!我们去哪里?”
“马岛。”
“你刚才不是说去非洲,怎么又去马岛了?”
“非洲的马岛啊!”
“我朦胧诗一样的地理知识啊!”鲁滨逊**着说,“马岛不是在南美么,前几年为阿根廷占了马岛,我们家的铁娘子还发动了一场马岛战争。”
“拜托!我说的不是马尔维纳斯,我说的是马达加斯加!”
“啊!”鲁滨逊狠狠拍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最近是怎么了,更年期提前了?”
“理解理解,你幼小的心灵近来受到了太多的打击,唉,POOL BOY!”弗兰肯斯坦怜悯地摇着头,他话锋一转,又鼓励地说,“忘掉这一切,回复到年轻时代那个敢于冒险的鲁滨逊吧,野性的非洲在等着你,原野上成群的雄狮猎豹大象和角马在等着你!”
鲁滨逊的本性在这一刻被激活了。对现实的逃避欲望和与生俱来的冒险本能使他对前行有了不可抑制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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