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黎和沈星暮抵达沽县之时,时间接近凌晨。虽然绪城被称为“午夜明珠”,但那一般指的是最繁华的市区,而周边县城就相对黯淡许多。
沽县的街道较为冷清,并没有闪烁的华灯与熙攘的人流。而凌晨过后,整个县城进入沉睡状态,几乎没有人迹。
在这种时候,当然不适合他们寻找那个心灵纯白之人。
叶黎查了地图,把车子停在宾馆附近的公共停车位,沉声道:“沈星暮,我们就在这里住一晚,明早再去找他。”
沈星暮埋头玩游戏,并不回答。
叶黎迟疑道:“不然我们睡车里也行。”
沈星暮淡淡说道:“你先去写房间,我和夏恬玩会游戏就去找你。”
叶黎见沈星暮脸上满是冷漠,便不再说话,老老实实进宾馆写房间,然后洗澡就寝。
次日清晨,叶黎被沈星暮唤醒。他一本正经说道:“走吧,我们去找他。”
叶黎看了一眼窗外,天光初明,似乎天际处还残留着黑夜的挣扎,这会时间绝对不超过七点。毕竟夏日的拂晓来得总是比较早。
叶黎打了一个呵欠,皱眉道:“这么早?”
沈星暮道:“已经不早了。绪城很热,正午前后,烈日当头,没人愿意出门活动,他也不会例外。清晨到上午这段时间相对凉快一点,他或许在户外,这对我们来说相对方便很多。”
叶黎哑然道:“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我觉得,无论他在家里还是在户外,好像并没有区别。”
沈星暮似笑非笑道:“没区别?”
叶黎点头道:“我们现在要做的仅仅是找到他,并不能贸然接近。我能感知到他的位置,就算他闭门不出,我也知道他住哪里。”
沈星暮嘲笑道:“你只能感知他的位置,却不知道他的姓名与长相。我们并不确定他家里有几口人。如果他一直待在家里,我们看不到他本人,就无法确定家里的谁才是他。”
叶黎恍然大悟,当即重重点头。
两人从宾馆出来,循着叶黎的感知,驾车向他靠近。
沽县是一个小县城,经济相对落后,哪怕是人流较为拥挤的街区,也排布着不少坑坑洼洼、看上去似乎已经腐朽的低矮平房。
好在这个县城并非没有繁华地带。
在县城中心,有一个温平广场。广场很大,占地上百亩,而广场内人流攒动,鼎沸非凡。广场周边高楼伫立,商业街纵横,士农工商,车水马龙,呈现一幅美丽与富足的祥和画卷。
叶黎和沈星暮的目的地就在温平广场里的露天篮球场。
晨光带着一丝红艳色泽,斜斜洒在坚硬的石地篮球场上,于是球场上拍打篮球的少年仿佛满身红光。
清晨的篮球场上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影子很长很长,而他本人也很高很高。
叶黎本身不了解篮球,但在学生时代,看过不少校内校外的篮球赛。他的印象中,能灌篮的国人,只存在电视中,至少他在现实里从未见过。
他今天看到了。
这个身高至少一米八的少年,具备异常恐怖的跳跃力。虽然他不能像电视里的职业选手一样从罚球线起跳灌篮,但确实能在助跑之后飞跃灌篮。
篮球再一次飞速穿过篮筐,“砰”的一声打在地上。
叶黎回过神,当即道:“沈星暮,我们要找的人就是他!”
沈星暮点头道:“这种事情你不说我也知道。”
他说话时,张开手大幅度扩胸,像是在做热身运动。
他的身体传出连串“咔咔”骨头声,随后很淡定地走进篮球场,挑衅道:“兄弟,玩玩斗牛?”
叶黎脸上满是惊愕,完全不知道沈星暮想干什么。
篮球场上,仿佛全身充满活力的少年偏过头来。
他的眼中竟有一丝呆滞,像是没听到沈星暮的话。
沈星暮又道:“来场斗牛?”
少年终于神色僵硬地点了点头。
沈星暮和少年一对一单挑。
叶黎没想到的是,沈星暮居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篮球高手。他的带球动作非常熟稔,而且脚步稳健灵活,两个侧身运球便轻而易举甩掉少年,进而三踏步起跳灌篮。
沈星暮居然也是现实中极难见到的“灌篮高手”之一?
然而更让叶黎惊讶的却是这个少年。
他惊讶的不是少年的球技,而是少年的身份。
叶黎看清少年的脸时,第一时间就把他认了出来。
叶黎还记得,富国社的聊天群里有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少年的寸照和群里其他成员显得格格不入,那些四五十岁的寸照,尽显庄严肃穆,只有他的寸照满是阳光与活力。
这个篮球少年居然是徐武真的堂弟与富国社的成员徐旺!
叶黎只觉心乱如麻,一时思绪飘飞。
徐旺是心灵纯白之人,像一张洁净的白纸,而富国社无疑是一抔黑色的墨。
他是否早已被它染黑?
他的呆滞眼神与生硬反应,是否是富国社的洗脑杰作?
叶黎回过神来时,沈星暮和徐旺的斗牛已经结束。
徐旺赢了沈星暮一分。
沈星暮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淡淡说道:“若再早几年,你不是我的对手。”
徐旺神色呆板地盯着他,却不说话。
沈星暮问:“你常来打球?”
徐旺缓缓点头。
沈星暮问:“每天都是这个时间?”
徐旺再次点头。
沈星暮皱眉道:“你不会说话?”
徐旺沉默片刻,却又摇头——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个摇头的意思是“我不是不会说话”,还是“我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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